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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八届二十二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于2012年4月13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关于召开八届二十二次董事会的通知,会议于2012年4月23日在本公司办公楼六楼会议室召开,会议由董事长朱江洪先生主持,应出席会议董事8人,实际出席会议董事8人;董事郭书战先生以通讯方式参加会议;公司监事和董事会秘书列席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相关议案并听取了独立董事、董事会秘书的年度述职报告。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如下:

  一、《2011年度总裁业务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201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该议案需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2011年度财务报告》

  该议案需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计委员会2011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2011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该议案需股东大会审议。该议案详细内容请参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刊(公告编号:2012-14)。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201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审计,2011年度以母公司实现净利润2,650,683,829.37元为基数,提取10%的法定盈余公积265,068,382.94元后,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4,665,235,884.33元,减去已分配利润845,366,624.85,年末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6,205,484,705.91元。

  公司201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按目前公司总股本3,007,865,439股计,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5.00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1,503,932,719.50元,余额转入下年分配。

  公司独立董事已就《公司2011利润分配预案》表示了同意的意见。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待提交公司2011年度股东大会批准后方可实施。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续聘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公司2012年审计机构》

  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议,董事会决定聘请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本公司2012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为一年,审计费用为310万元(不含差旅费)。

  公司独立董事已就公司聘请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本公司审计机构表示了同意的意见。